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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2016年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被自治区评定为优秀

发布时间:2017-09-19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点击量:3018

2016年,我市中小微企业工作在各级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,牢固树立“五大发展理念”,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以建设“五大基地”为目标,做优做强“六大支柱产业”,始终把落实好《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》等惠企政策做为重点 ,各项工作成效显著,被自治区评定为优秀,在全区12个盟市及2个计划单列市中位居前列。

一是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。2016年末,全市共有各类中小微企业20207户,较去年同比增长13.87%,其中工业中小微企业2356户,较去年同期增长4.55%。

二是不断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,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服务需求。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,我市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“窗口” 平台共为2000余户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服务,服务户数占全市中小微企业户数近10%,其中工业中小微企业占71.7%。

三是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。为切实推动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进一步营造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,市经信、科技、商务等部门,通过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电子商务创业服务中心等形式,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载体和场所,助力其不断成长壮大

四是金融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。2016年末,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63.82亿元,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54.72%,同比增长136.8%。为更好的通过金融手段扶持企业发展,在“助保金贷款”实行盟市统筹后,我市通过市级财政出资和整合各旗县市区“助保金”资金池,以及获得自治区“助保贷”引导资金等,资金池总规模达到了1.86亿元,大大提高了银行的授信额度,确保了全市中小微企业的借贷需求,全年累计发放助保金贷款12407万元,同比增长22.15%。同时,积极发挥融资担保公司做为资金融通平台的作用。2016年,全市7家融资性担保机构,注册资本6.05亿元,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提供了有力的保障。

(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 李美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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